犯罪人員批捕后非要偵查兩個月嗎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 , 其偵查羈押期限一般為兩個月 。但這一期限也并非固定期限 , 若在偵查過程中發現其不具有羈押必要性的,可能會被釋放或變更強制措施;但若是存在案情復雜等情形,在兩個月內不能偵查終結的,也可能會延長偵查羈押期限 。
【法律依據】
【犯罪人員批捕后非要偵查兩個月嗎】《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 。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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