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冊商標罪金額需要累加嗎

假冒注冊商標罪金額需要累加 。假冒注冊商標商品貨值金額的認定標準,分別商品未銷售和已銷售來處理 。已銷售,貨值5萬元以上,要追究刑事責任;未銷售的,貨值15萬以上的,要追究刑事責任;如已銷售不足5萬元,但與未銷售的合計達到15萬元的,也要追究刑事責任 。
【法律依據】
【假冒注冊商標罪金額需要累加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條規定 , 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 ,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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