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視居住刑事強制措施的執行機關是公安機關 。另外,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五條規定,監視居住應當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處執行;無固定住處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 。對于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在住處執行可能有礙偵查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準,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 。但是,不得在羈押場所、專門的辦案場所執行 。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執行監視居住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監視居住人的家屬 。
【法律依據】
【監視居住由哪里執行】《刑事訴訟法》第七十四條規定,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 。
推薦閱讀
- 嬰兒屁股一大片紫色是什么
- 貓膀胱炎是什么引起的
- 安慶是哪里的哪個省的
- 寶寶吃奶量減少怎么辦
- 庫房管理方法
- 夢見樹上有兩只老虎
- 寶寶大便糊狀正常嗎
- 葡萄如何保鮮儲存
- 寶寶長牙煩躁期有多久
- 菜籽油為什么要先燒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