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相關法律的規定 , 大學生與用人單位建立的是民事法律關系,所以簽訂的實習協議原則上是屬于合同 , 而不是勞動關系 。
【實習協議在法律上是什么性質】【法律依據】
《勞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條規定,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 , 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 。
推薦閱讀
- 嬰兒屁股一大片紫色是什么
- 貓膀胱炎是什么引起的
- 安慶是哪里的哪個省的
- 寶寶吃奶量減少怎么辦
- 庫房管理方法
- 夢見樹上有兩只老虎
- 寶寶大便糊狀正常嗎
- 葡萄如何保鮮儲存
- 寶寶長牙煩躁期有多久
- 菜籽油為什么要先燒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