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傳喚必須去,如果不去的話,對被傳喚人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傳喚或逃避傳喚的,經領導批準,依法實施強制傳喚 。
【現在派出所傳喚我是否可以不去】【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二條規定 , 需要傳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接受調查的,經公安機關辦案部門負責人批準,使用傳喚證傳喚 。對現場發現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 , 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詢問筆錄中注明 。公安機關應當將傳喚的原因和依據告知被傳喚人 。對無正當理由不接受傳喚或者逃避傳喚的人,可以強制傳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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