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服刑事判決抗訴幾次提起訴訟

【不服刑事判決抗訴幾次提起訴訟】不服刑事判決可以提起一次抗訴 。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 ,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的,自收到判決書后五日以內,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 。人民檢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后五日以內 , 應當作出是否抗訴的決定并且答復請求人 。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條 , 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 , 不服裁定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五日 , 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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