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傷應該由什么鑒定機構鑒定】傷情鑒定應該由公安機關內部的法醫部門進行鑒定 , 如果案件需有要的,也可以聘請其他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員進行鑒定 。《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 第二十條: 對人身傷情進行鑒定,應當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鑒定機構二名以上鑒定人負責實施 。傷情鑒定比較疑難,對鑒定意見可能發生爭議或者鑒定委托主體有明確要求的,傷情鑒定應當由三名以上主檢法醫師或者四級以上法醫官負責實施 。需要聘請其他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員進行鑒定的,應當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制作《鑒定聘請書》,送達被聘請人 。
推薦閱讀
- 嬰兒屁股一大片紫色是什么
- 貓膀胱炎是什么引起的
- 安慶是哪里的哪個省的
- 寶寶吃奶量減少怎么辦
- 庫房管理方法
- 夢見樹上有兩只老虎
- 寶寶大便糊狀正常嗎
- 葡萄如何保鮮儲存
- 寶寶長牙煩躁期有多久
- 菜籽油為什么要先燒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