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
第一百一十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 , 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不履行合同的責任是什么】(二)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三)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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