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填寫說明 天津變更稅務登記表下載

點擊下載:《變更稅務登記表》
一、本表適用于各類納稅人變更稅務登記填用 。
二、報送此表時還應附送如下資料:
(一)稅務登記變更內容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變更內容一致的應提交:
1、工商執照及工商變更登記表復印件;
2、納稅人變更登記內容的決議及有關證明文件;
3、主管稅務機關發放的原稅務登記證件(稅務登記證正、副本和稅務登記表等);
4、主管稅務機關需要的其他資料 。
(二)變更稅務登記內容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內容無關的應提交:
1、納稅人變更登記內容的決議及有關證明、資料;
2、主管稅務機關需要的其他資料 。
三、變更項目:填需要變更的稅務登記項目 。
四、變更前內容:填變更稅務登記前的登記內容 。
五、變更后內容:填變更的登記內容 。
六、批準機關名稱及文件:凡需要經過批準才能變更的項目須填寫此項 。
七、本表一式二份,稅務機關一份,納稅人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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