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領證是否退全部彩禮


高價彩禮不存在犯法的問題 , 我國法律對彩禮金額沒有相關規定 , 但有規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
根據規定 , 離婚后或者未結婚的彩禮是否應該返還要看具體情況 , 我國的法律規定了三種情況下是可以主張返還彩禮的: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苦難的 。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 , 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條 , 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婚姻法》將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未領證是否退全部彩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 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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