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標程序8個步驟

【工程招標程序8個步驟】編制招標文件和標底;制定評標、定標辦法;發出招標公告;審查投標單位資格;向合格的投標單位分發招標文件及其必要的附件;組織投標單位赴現場踏勘并主持招標文件答疑會;按約定的時間、地點、方式接受標書;發出中標與落標通知書,并與中標單位談判,最終簽訂承包合同 。
1、編制招標文件和標底,制定評標、定標辦法;招標人到綜合招投標交易中心領取并填寫《招標申請表》,并將項目審批、土地、規劃、資金證明、工程擔保、施工圖審核等前期手續報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門核準或備案 。
2、發出招標公告或招標邀請書,或請有關上級主管部門推薦、指定投標單位;招標人或委托代理機構發布招標公告或發出邀請書,招標公告經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后,由綜合招投標交易中心在指定媒介統一發布 。
3、審查投標單位資格,向合格的投標單位分發招標文件及其必要的附件;招標人需要對潛在投標人進行資格預審的,應當在招標公告或者招標邀請書中載明預審條件、預審方法和獲取預審文件的途徑,由招標人在綜合招投標交易中心組織資格預審 。
4、組織投標單位赴現場踏勘并主持招標文件答疑會;在綜合招投標交易中心發售招標文件和相關資料,組織投標人現場勘察,并對相關問題作出說明 。
5、按約定的時間、地點、方式接受標書;由招標人提交評標專家抽取申請表、合格投標人明細表報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和行政監督部門備案,并在其現場監督下,從市綜合性評標專家庫或省綜合性評標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專家名單,組建評標委員會,負責相關招標項目的評標工作 。
6、主持開標并審查標書及其保函;投標人在規定截標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并簽到 。招標人在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下按程序組織開標、評標 。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當向招標人提出由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共同簽字的書面評標報告,推薦前3名合格的中標候選人,并標明排名順序 。
7、組織評標、決標活動;招標人應當在開標之日起7日內,根據評標委員會提出的書面評標報告和推薦的中標候選人確定中標人 。招標人也可以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 。
8、發出中標與落標通知書,并與中標單位談判,最終簽訂承包合同 。公示期內沒有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招標人經相關行政監督部門和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備案后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同時通知未中標人,并在30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與中標人訂立書面合同 。招標人應當在簽訂合同之日起15日內將合同報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
-- 展開閱讀全文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