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逐出境有兩種方式:
1、獨立適用 。適用于犯罪情節比較輕 , 但又不宜繼續滯留我國境內的外國人 。
2、附加適用 。適用于犯罪性質比較嚴重、判處了主刑或者其他附加刑的外國人 。
【驅逐出境有哪些方式】【法律依據】
《刑法》第35條 , 對于犯罪的外國人 , 可以獨立適用或者附加適用驅逐出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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