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租和轉讓有什么區別


【轉租和轉讓有什么區別】轉租不同于租賃權的轉讓 , 兩者的法律性質是不同的 。租賃權的轉讓是指承租人將租賃權轉讓給第三人 , 承租人退出租賃關系 , 而租賃關系存在于受讓第三人與出租人之間 。
轉租轉讓的一般是使用權 , 轉讓轉讓的是所有權、使用權及其他附屬權利 。
二者的區別是有沒有發生租賃權的移交 , 前者沒有權利移交 , 只是授權別人使用 , 后者實際上是租賃權利的轉移 , 不再享有租賃權 。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條 ,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 , 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 。承租人轉租的 , 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 , 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 , 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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