杖刑是什么意思啊

【杖刑是什么意思啊】杖刑,隋唐以來五刑之一 。杖刑是指用荊條或大竹板拷打犯人的一種刑罰,杖作為刑種始自東漢 。南朝梁武帝定鞭杖之制,杖以荊條制成,分大杖﹑法杖﹑小杖三等 。杖刑一般是“去衣受杖”,脫掉中衣(內衣),直接用毛竹、木板打臀部 。
北齊北周,將杖刑列為五刑之一 。其后相沿直至清末 。宋明清三代規定婦人犯了奸罪,必須“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達到凌辱之效 。
中國古代用大竹板或大荊條拷打犯人脊背臀腿的刑罰(見五刑) 。杖刑的起源甚早,《尚書·舜典》有“鞭作官刑”的說法,意即用鞭杖懲罰失職的官吏 。漢、魏、晉都設有鞭杖的刑罰 。至南北朝梁武帝(502~54在位)時,才把杖刑列入刑書,作為一項正式的刑罰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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