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理論之父是誰

組織理論之父是馬克斯·韋伯 。馬克斯·韋伯,全名馬克西米利安·卡爾·埃米爾·韋伯,男,德國社會學家、歷史學家、政治學家、經濟學家、哲學家,是現代西方一位極具影響力的思想家,與卡爾·馬克思和埃米爾·杜爾凱姆并稱為社會學的三大奠基人 。
韋伯認為,任何組織都必須以某種形式的權力作為基礎,沒有某種形式的權力,任何組織都不能達到自己的目標 。人類社會存在三種為社會所接受的權力:傳統權力、超凡權力、法定權力 。【組織理論之父是誰】

在社會組織中,理性化意味著從傳統權威向法理權威的過渡 。這兩種權威以及魅力權威是韋伯對權威來源的分類 。韋伯同弗雷德里克·溫斯洛·泰勒和亨利·法約爾處于同一時期,對西方古典管理理論的確立作出杰出貢獻,是公共行政學的創始人之一,被后世稱為組織理論之父 。-- 展開閱讀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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