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主體部分包括

【公文主體部分包括】公文主體部分包括公文標題、主送機關、公文正文、附件、發文機關署名、成文時間、印章、生效標識、附注等要素 。公文標題由發文機關、發文事由、公文種類三部分組成,也是公文標題的“三要素” 。
公文主體部分包括

公文,全名公務文書,又叫公務文件,是法定機關與組織在公務活動中,按照特定的體式、經過處理程序形成和使用的書面材料 。
公文按照內容劃分,可分為命令、決定、公告、通告、通知、通報、議案、報告、請示、批復、意見、決議、公報、紀要、函等類型 。
公文除了主體部分以外,還包括份號、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文機關標志、發文字號、簽發人、抄送機關、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頁碼等元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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