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侯審的申請流程是怎樣的

取保候審的申請流程:
1、取保候審的申請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出取保候審的申請 。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請的律師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 。申請取保候審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
【取保侯審的申請流程是怎樣的】2、取保候審的決定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審的申請書后,應當在7天之內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復 。
3、取保候審的執行 。取保候審的執行機關為公安機關 。公安機關在執行時,應當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讀《取保候審決定書》,并令其簽名或蓋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審期間應當遵守的規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沒有違反第56條規定的,取保候審期間屆滿以后,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將保證金退還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證人解除擔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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