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扣分新規定是什么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駕照被扣1分的情況包括 。
1、未攜帶行駛證、駕駛證 。
2、車輛未張貼年檢標志 。
3、車輛未張貼交強險標志 。
4、違反規定使用燈光和雙閃 。
5、副駕不系安全帶 。
駕照會被扣2分的情況包括 。
1、堵車時亂插隊、強占對向車道 。
2、不按規定車道等待練紅綠燈 。
3、超載小于20% 。
被扣3分的情況包括 。
1、經人行道未減速、停車、避讓行人、
2、行駛中撥打手機 , 由記2分改為記3分,罰款100元 。
3、未按照禁止標線指示行駛 。
4、轉彎車未讓直行車或行人先行 。
5、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車未讓左轉車先行 。
6、不按規定道路行駛 。
7、超速駕駛但未超過限速50% 。
8、未給特殊車輛讓行 。
9、不按規定超車、逆向行駛 。
【駕駛證扣分新規定是什么】10、不系安全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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