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考慮這么多份遺囑在形式和內容上是否都符合法定的條件,是否為有效遺囑 。
其次,要考慮各份遺囑之間是否存在沖突 。如果多份遺囑內容并不抵觸,則各個遺囑分別發生其效力 。
最后,如果多份遺囑內容相抵觸,有公證遺囑的 , 公證遺囑具有高于其他遺囑的法律效力,因此按照公證遺囑進行處理 。
在沒有公證遺囑的情況下,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以最后的遺囑為準 。
由此可見,在多份遺囑效力強弱一致的情況下,訂立在后的遺囑效力優于訂立在前的遺囑效力 。
【法律依據】
根據《繼承法》第20條規定,遺囑人可以撤銷、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 。
【多份遺囑以哪份有效】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抵觸的 , 以最后的遺囑為準 。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
推薦閱讀
- 觀察質壁分離為什么不用高倍鏡
- 建筑構成的三項基本要素
- 果膠怎么洗
- 樓上彈鋼琴很吵怎么辦
- 世界上為什么會有魔術這種東西
- 吃小番茄能減肥嗎
- 秋冬文案短句撩人
- 火車上行李箱放在哪里
- 插件是什么比如訊雷插件QQ插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