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合同,又稱要物合同,是相對于諾成合同而言的一種合同類型,其指除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標的物或完成其他現(xiàn)實給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實踐合同的種類包括: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借用合同;代物清償協(xié)議 。
【法律依據(jù)】
【實踐合同主要有哪些種類】《合同法》第197條,借款合同采用書面形式 , 但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nèi)容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shù)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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