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的法治格言

人們嘴上掛著的法律 , 其真實含義是財富 。
法律規定的懲罰不是為了私人的利益,而是為了公共的利益;一部分靠有害的強制,一部分靠榜樣的效力 。
當秩序成了混亂的時候,就不得不用混亂來維持秩序,拯救法律了 。
人類受制于法律,法律受制于情理 。
極端的法規,就是極端的不公 。
法立于上則俗成于下 。
大海和陸地服從宇宙,而人類生活是受最高法律的命令的管轄 。
石以砥焉,化鈍為利;法以砥焉,化愚為智 。
法無授權不得為,法無禁止不得罰 。
法律總是把全民的安全置于個人的安全之上 。
【憲法的法治格言】法律是為了保護無辜而制定的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