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釁滋事罪的構成要件

【尋釁滋事罪的構成要件】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秩序 。所謂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場所秩序和生活中人們應當遵守的共同準則 。尋釁滋事犯罪多發生在公共場所 ( 也有一些發生在偏僻隱蔽的地方 )  , 常常給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財產造成損害 , 但是尋釁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財產,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向整個社會挑戰,蔑視社會主義道德和法制 。
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無事生非,起哄搗亂,無理取鬧,毆打傷害無辜,肆意挑釁,橫行霸道 , 破壞公共秩序的行為 。
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年滿 l6 周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
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上只能由故意構成 。即公然藐視國家法紀和社會公德 。其動機是通過尋釁滋事活動,追求精神刺激,填補精神上的空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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