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誰負舉證責任

交通事故一般舉證規則:即“誰主張,誰舉證” 。是指交通事故的雙方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提出證據并加以證明的責任,如果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不能夠提出證據或者該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提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 。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證據規則》第二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 。
【交通事故中誰負舉證責任】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后果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