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違章建筑有什么要求

拆除違章建筑的要求具體分為以下幾個步驟:
【拆除違章建筑有什么要求】第一步,立案 。執法部門接到投訴和舉報材料后,認為有違法建筑事實發生時,決定將其作為行政案件進行查處 。第二步,調查程序 。在調查中需要注意,首先,調查人員不得少于兩個人,其次,調查人員需要主動出示執法證件,最后,在被詢問和在簽署筆錄時需要謹慎,不害怕但也不亂說 。第三步,決定程序 。先進行告知 , 聽取陳述和申辯,再進行聽證 。第四步,送達和執行處罰決定書 。執法機關若決定要進行處罰 , 會作出并且向被處罰人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 。面對處罰決定書,首先需要簽收 , 其次需要積極應對處罰決定書,隨后建議聘請律師進行維權 , 最后需要明白只有在處罰決定書發生法律效力時,才可以依法拆除違章建筑 。也就是說,在發現未經審批或者無證的房屋后,并非說拆就能拆,而是需要經過嚴格的法律程序后方可拆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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