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合同糾紛可以提交仲裁機構解決,仲裁后作出的裁決當事人不自覺履行的 , 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有關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
【商標轉讓合同糾紛如何處理】《商標法》第四十二條規定 , 轉讓注冊商標的 , 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 。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轉讓注冊商標的 , 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注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 。對容易導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 , 商標局不予核準 , 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轉讓注冊商標經核準后,予以公告 。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