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頂包后構成逃逸嗎】交通事故中的頂包行為 , 符合逃逸具有的隱瞞肇事者身份、逃避法律追究的本質特性 , 至于是否滯留現?。揮跋炱湫形娜隙?。頂包后本人滯留現場實際上是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隱藏于現場,與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離現場具有高度的類似性和重合性,本質上應認定為“逃逸” 。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規定,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 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