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可以中止履行債務的情形有四種:
(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喪失商業信譽;
(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
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六十八條
【哪些情況可中止履行債務】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可以中止履行:(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三)喪失商業信譽;(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
推薦閱讀
- 枕頭套的標準尺寸是多少
- 雷曼傳奇怎么雙人
- 黃骨魚的做法
- LED顯示屏為什么會紅屏
- 巨峰葡萄中國產地哪里
- 事業單位有編制和沒編制的區別
- 春分可以訂婚嗎
- 當事人偽造證據成立罪名嗎
- 佛跳墻怎么做正宗食用禁忌和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