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效擔保認定的條件

1、法律規定擔保人應當具備一定的條件:
(1)保證人的代為清償能力 。擔保法第7條規定: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本條明確了保證人的基本資格要求,即“具有代為清償能力” 。
【無效擔保認定的條件】2、無效擔保是指擔保合同雖經當事人協商訂立,但因其違反法律的規定,從訂立時起就沒有法律效力,國家不予承認和保護的合同 。擔保合同一旦被確認無效 , 從合同成立時就沒有法律效力 。但擔保合同無效,并不意味著無效擔保不發生任何法律后果 。無效擔保合同的訂立和履行 , 也會給社會和當事人的利益造成一定影響 。因此在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后,當事人有必要消除因無效擔保合同的訂立或履行而造成的不利影響 , 使之恢復到原來的狀態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