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隔離戒毒和社區戒毒的區別

強制隔離戒毒和社區戒毒的區別主要有二:1、主觀不同 。強制隔離戒毒是期限內限制人身自由,而社區戒毒不限制人身自由;根本區別則在于吸毒者的主觀意愿上,社區戒毒是自愿的,而隔離戒毒絕大多數是不自愿的 , 因此實行強制措施;2、法律強制不同 。強戒有法律強制性,必須由公安機關同意方可解除;自愿戒毒不涉及法律問題 。
【強制隔離戒毒和社區戒毒的區別】法律依據:《戒毒條例》第十三條對吸毒成癮人員,縣級、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可以責令其接受社區戒毒,并出具責令社區戒毒決定書,送達本人及其家屬 , 通知本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現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 。第十四條社區戒毒人員應當自收到責令社區戒毒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到社區戒毒執行地鄉(鎮)人民政府、城市街道辦事處報到 , 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 , 視為拒絕接受社區戒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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