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期是多久

行政訴訟期是 ,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 , 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
【行政訴訟期是多久】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的,應當在知道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3個月內提出 。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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