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按項目劃分的要求做 , 主要分“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項工程”,復雜的工程劃分為“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項工程、子分項工程” 。
1、分項或子分項工程根據地形自然情況以每個自然段劃分為一個分項或子分項工程,結構物以不同結構部位工序或相同結構不同位置劃分為一個分項工程,以分項或子分項工程為單位做資料,對分項或子分項工程進行評定后,在根據分項、分部工程劃分,對分部、單位工程進行評定;
2、單位工程 。在建設項目中,根據簽訂的合同,具有獨立施工條件的工程;
3、分部工程 。在單位工程中,應按結構部位、路段長度及施工特點或施工任務劃分為若干個分部工程;
【求助公路工程檢驗批的劃分】4、分項工程 。在分部工程中 , 應按不同的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長度等劃分為若干個分項工程 。五百米單側劃分為一個分項工程,按該分項工程填寫資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