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視居住民警的執行:具體由居住地當地的社區矯正組織負責實行,比如,具體可以采取以GPS定位被監視人手機,隨機撥打被監視人手機來監控其行動 。或者根據被監視人的地址,隨時上門調查 。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五條
監視居住應當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處執行;無固定住處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 。對于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在住處執行可能有礙偵查的,經上一級公安機關批準,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執行 。但是,不得在羈押場所、專門的辦案場所執行 。
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執行監視居住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監視居住人的家屬 。
被監視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辯護人,適用本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 。
【監視居住民警如何執行】人民檢察院對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決定和執行是否合法實行監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