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座面包車幾年一審

1、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
2、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
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
【五座面包車幾年一審】4、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
5、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
6、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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