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宵禁是幾點到幾點

唐朝宵禁沒有具體時間 。唐朝的《宮衛令》規定,每天晚上衙門的漏刻晝刻已盡,就擂響六百下閉門鼓,每天早上五更三點后,就擂響四百下開門鼓 。凡是在閉門鼓后、開門鼓前在城里大街上無故行走的,就觸犯“犯夜”罪名,要笞打二十下 。
如果是為官府送信之類的公事,或是為了婚喪吉兇以及疾病買藥請醫的私事,才可以得到街道巡邏者的同意后行走,但不得出城 。【唐朝宵禁是幾點到幾點】
宵是夜晚,禁是禁止 。宵禁就是禁止夜間的活動 。宵禁是基于公共安全秩序為由,由立法機構、政府或軍方決定并由軍警具體負責實施的一種在戒嚴期間禁止夜間行動的憲法行為 。一般在戰爭狀態、全國緊急狀態或者戒嚴時期使用 。在宵禁期間,憲法和法律規定的一部分或全部的公民的權利和自由將會受限或者中止 。-- 展開閱讀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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