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扣車后通常在二十天內可以取車 。涉嫌酒后駕駛的適用一般程序,可以對車輛進行檢驗鑒定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的事故車輛除檢驗、鑒定外,不得使用 。檢驗、鑒定完成后五日內通知當事人領取事故車輛和機動車行駛證 。如果無故超期,屬于非法扣留 。
【醉駕出事故扣車期限最長是多久】【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九條規定,因收集證據的需要 ,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并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 。扣留的車輛應當妥善保管 。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扣留事故車輛所載貨物 。對所載貨物在核實重量、體積及貨物損失后,通知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貨物所有人自行處理 。無法通知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不自行處理的,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的有關規定辦理 。嚴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停車場停放扣留的事故車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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