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他人注冊商標,是指采用虛假或其他不誠實的手法,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
根據《商標法》第52條的規定,仿冒他人注冊商標包括以下幾種行為:
1、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的行為;
2、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為;
3、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行為;
4、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人市場的行為;
【什么是假冒他人注冊商標行為】5、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田物造成其他損害的行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