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證為要件,并非一定要公證 。但贈與人和受贈人雙方協商一致進行公證,是意思自治行為,法律也并不禁止 。
贈與合同是指贈與人把自己的財產無償地送給受贈人,受贈人同意接受的合同 。
贈與合同可以發生在個人對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及個人相互之間 。贈與的財產不限于所有權的移轉,如抵押權、地役權的設定 , 均可作為贈與的標的 。
【法律依據】
【贈與協議必須要公證嗎】《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予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
第一百八十六條,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 。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者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 , 不適用前款規定 。
推薦閱讀
- ci42090是什么成分
- 情人之間怎么相處不累
- 少年派2什么時候上映官方回答
- 如何卸載路由器
- 化學物質上紅棕色固體可能是什么較常見的
- 郭麒麟個人資料簡介
- 如何知道本機號碼
- 動漫賣肉是什么意思
- 如何使豆漿變成豆腐腦
